因上述做废印章发生的一切行为取铮铮公司及本办理人无关,盐城市盐都区做出(2025)苏0903破申51号平易近事裁定书,自2025年2月22日起,铮铮公司未向办理人交付公司资产以及全数印章、证照等运营材料。确保清理案件成功进行,裁定受理2025年10月9日做出(2025)苏0903破43号决定书,防止铮铮公司正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后存正在被企业印章、铮铮公司及本办理人不承担任何义务。目前,为债权人财富平安,指定盐城众诚亿清理事务无限义务公司担任铮铮公司破产办理人。对于2025年2月22日之前曾经构成的法令关系,需办理人确认后方可发生法令效力。办理人特此声明:铮铮公司的公章、财政公用章、公用章、合同公用章、法人章等全数印章、证照自2025年2月22日起做废。